日前,一則“北大教授為霧霾申請信息公開 環保部告知延期答復”的消息在網絡上被廣泛傳播。 記者2月7日致電申請人北大法學院教授沈巋,他表示,申請信息公開的材料“是1月5號提交的,年前已經得到了答復,這兩天傳的帖子已經滯后很久了,環保部也答應延后15個工作日給答復?!?“我接到能源局的回復之后發到我的朋友圈里面,說我目前為止不接受任何新聞媒體的采訪?!?沈巋說,“我想等到環保部的答復一并給我再做表態,能源局沒有給我的信息環保部或許會給我?!?今年1月,沈巋在接受法制日報采訪時表示,“新年剛剛開始,我孩子就咳嗽發燒。盡管這可能由各種原因造成,但很難說與連續的霧霾天沒有關系?!?此外,當時恰逢一則名為“石油焦是霧霾罪魁禍首”的貼子在微信圈流傳,沈巋說他與所有網友一樣,也非常想知道真相是什么。同時,他希望全國人大盡快成立一個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推動霧霾治理。 1月5日,沈巋就國家能源局和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嚴格限制燃石油焦發電項目規劃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別向國家能源局、環境保護部,提出網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具體申請內容為:1、燃石油焦火力發電項目在國內的數量;2、燃石油焦的來源;3、污染監測數據;4、這些項目的污染與當前的大氣污染(霧霾)的關聯度;5、國家能源局、環保部出臺本《通知》的背景。 沈巋于1月24日在微信朋友圈公布了國家能源局的回函。對于第5項出臺《通知》的背景,國家能源局稱,在煤炭消費和燃煤電站總量控制目標約束下,部分地方和企業提出是否允許新建燃石油焦發電項目的問題。在組織專家進行了充分論證后,認為不宜鼓勵新建燃石油焦發電項目,以防止高硫石油焦濫用。 《通知》是在國務院于2013年9月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未對以石油焦為燃料的火電廠作出限制、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委于2014年9月聯合發布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未對含硫量遠超1%的石油焦作出規定的情況下出臺的。 國家能源局還稱,《通知》也是對2016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委聯合印發的《熱電聯產管理辦法》的細化和落實,該《辦法》提出“嚴格限制規劃建設燃用石油焦、泥煤、油頁巖等劣質燃料的熱電聯產項目”。 對于沈巋申請的第1-4項信息,國家能源局稱,截至目前,并未規劃、核準或審批過燃石油焦發電項目,因此暫不掌握其申請公開的信息。 同一天,沈巋也收到了環境保護部的書面答復,對于他獲取“關于燃石油焦火力發電項目涉及污染的相關信息”的申請,環保部稱,鑒于工作需要,需延期15個工作日作出答復。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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