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烏克蘭獨立新聞社3月6日消息,烏經貿部網站發布,該部起草了政府決議草案,規定在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的一年內,提高國有股份公司“烏國有石油天然氣”(以下簡稱“烏油氣”)在居民和市政供熱所需的天然氣供應上的特別義務,通過了對天然氣市場參與主體的特別義務的條款。這些條款要求“烏油氣”購買充足天然氣并向家庭消費者、宗教組織和生產者銷售。同時,該公司要從2017年4月1日起,向子公司“烏天然氣開采公司”和“黑海油氣公司”按照每千立方米4849格里夫納的價格購買天然氣。經貿部草擬的文件指出,“該決議將于2017年4月1日起生效,執行至2018年4月1日?!备鶕募幎?,“烏油氣”必須從開采天然氣的子公司購足家庭消費者、宗教組織和生產者所需的所有天然氣,如果不足量,就從其他供應商購買或進口。經貿部還規定,在8月1日至10月1日期間,對居民銷售的天然氣價格為4942格里夫納(含稅)外加運輸和分配天然氣費;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期間,將以歐洲天然氣樞紐牌價計算為基礎,制定新的價格。 ? ? ? 政府規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居民天然氣統一價格為每千立方米6879格里夫納。烏第一副總理庫比夫和烏能源部長納薩力克表示,推出該決定是為了終結天然氣市場的價格炒作。烏總理格羅伊斯曼表示,這一決定將清除此前所有依靠天然氣價格差盈利的方式。 ? ? ? 州天然氣公司也將按這一價格向家庭消費者出售天然氣。該價格執行期限將在2017年4月1日前確定。在此之前,政府應確定居民和市政供熱需求市場進一步的價格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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