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綜合泰國媒體1月12日消息,泰國能源部常務次長阿里蓬表示,能源政策管理委員會達成決議,決定對2017年1月的炊事用液化石油氣(LPG)價格實行保護措施,規定售價為每公斤20.29銖,并從石油基金的LPG項下基金中增加撥款補貼液化石油氣,每公斤補貼4.69銖,這樣對液化石油氣保護價格的補貼為每公斤4.98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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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蓬表示,按能源政策管理委員會的計劃,液化石油氣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放開式新價格結構,而國際市場上液化石油氣價格每噸上漲了69美元,每噸價格達465美元,加上泰幣2016年12月對美元貶值了0.47銖,為35.98銖兌換一美元水平,因此原始購買價上升,故進行上述相應的價格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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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指出,此次對液化石油氣的價格補貼較高,該委員會共需補貼款項計17.18億銖,此放開式新價格結構以實際成本價格(CP)以及實際進口費用、實際進口價格進行核算,原核算辦法使得燃氣提煉廠的出廠價有低于進口價的情況,委員會于是決定從燃氣提煉廠和石油提煉廠兩處以每公斤5.40銖和每公斤1.57銖的標準征收基金稅,使得石油基金稅增加了12.34億銖,當分燃料項的收入減去開支,余額可用于補貼液化石油氣價格,基金此項凈開支每月為4.4億銖,負擔不算重,因基金從石油稅收的收入較多。泰國石油基金資金截至1月8日時計410.69億銖,其中液化石油氣項下資金計73.61億銖,成品油項下資金計337.08億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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