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6年5月國際天然氣聯盟(IGU)在關于天然氣市場定價問題上的年度報告中指出,2015年歐洲天然氣批發市場上按照競爭價格銷售的天然氣比重從61%增長至64%,增長了3個百分點,而在之前的2013~2014年間,其比重增速都超過了16個百分點,相比之下,可以說,目前以競價銷售的天然氣比重趨于平穩。但這并不意味著歐盟天然氣市場競爭的發展停滯,因為與油價掛鉤的天然氣貿易合約在目前的市場競爭中正在堅守自身的份額,同時,市場競爭還受到天然氣零售市場發展不充分的限制。 ? ? 最近幾年,在歐洲天然氣批發市場,先前占統治地位的石油指數相關定價模式(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向歐洲出口天然氣的長期銷售合約主要按照這一模式定價)日漸式微,受到天然氣交易中心“氣對氣”競爭的天然氣定價機制的強勢排擠。未來歐洲天然氣市場價格模式的目標就是主要由“氣對氣”競價機制確定市場交易價格,歐洲的調控機構認為,這是天然氣批發市場上供應商誠信競爭的保障。 ? ? ? 在2005年前后,“氣對氣”競價機制僅占歐洲天然氣消費總量的15%。隨著新的供應商源源不斷的天然氣供給涌向歐洲市場,以及歐盟調控模式的變化,這一定價機制得到了積極的推廣,2010年后其發展態勢尤為強勁。僅在4年間,在歐洲天然氣交易中心按照“氣對氣”競價機制銷售的天然氣比重就增長了25個百分點,同期,按照石油指數相關的定價機制銷售的天然氣也減少了相應的比例(見圖1)。 ? ? (數據來源:國際天然氣聯盟) ? ? ? 圖1 ?2005~2015年間歐洲按照各種天然氣定價機制消費的天然氣比重 ? ? ? 雖然天然氣進入交易中心進行交易會引發或加劇價格歧視,對于那些在市場上根深蒂固的生產商來說,還可能會降低他們的利潤,但長期來看,對這些生產商的影響卻是積極的。在各種燃料之間競爭愈發激烈的背景下,再加之歐盟各國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支持,大型的天然氣生產商必須要確保高度穩定的供應,以及對消費者而言可以接受的價格水平,而這種以“氣對氣”競爭為基礎的新型定價機制就是其增強自身競爭實力的恰當切入點。 ? ? ? 2015年“氣對氣”競價機制發展放緩,在歐洲各個地區的增速不一,其背后有多重原因。先前歐洲西北部地區交易中心“氣對氣”競價交易量是主要的增長點(按照國際天然氣聯盟的分類,主要是在德國、英國、荷蘭)。在2015年之前,這一地區“氣對氣”競價交易的天然氣已經占到該地區天然氣消費總量的90%以上,此后繼續增長已無空間。 ? ? ? 通過對主要交易中心天然氣現貨價格相關性的分析也可以看出,該地區天然氣市場發展已接近最佳水平。2011年以來天然氣現貨價格的數據顯示,2014~2015年間氣價相關系數曾最大程度地接近1,2016年初出現了少許偏離,由于偏離的時間較短,可以認為是臨時性偏離(見圖2)。因此,區域市場實際已完全一體化,市場競爭條件不斷完善。 ? ? (數據來源:路透社、德國交易中心NCG) ? ? ? 圖2 ?歐洲西北部地區主要天然氣交易中心天然氣現貨價格相關程度 ? ? ? 歐洲其他地區的情況則差異較大。其中,最為復雜的是歐洲東南部地區,該地區天然氣批發市場價格主要由國家管制和調控,而非與石油掛鉤。在波羅的海地區,“氣對氣”競價機制的占比仍然很小,僅為10%~15%,但其增速很快,尤其是2015年。 ? ? ? 在歐洲中部地區和地中海地區,石油指數相關定價機制正在受到劇烈沖擊。2010年這兩個地區天然氣交易中心的現貨定價占比為10%~20%。2014年,在歐洲地中海地區和中部地區,其占比已分別增長至30%和50%。2015年占比增速有所放緩,當然,這背后有客觀的經濟原因。在石油指數相關定價機制下,氣價隨著油價下行而出現的變化具有一定的滯后性。2014~2016年間石油價格的下跌使得與油價掛鉤的天然氣價格更具競爭力。 ? ? ? 上述提及的歐洲各個市場之前一段時間內天然氣批發價格定價機制的快速變化說明,各種價格機制的相互轉換是完全可能的。因此,從石油指數相關定價向交易中心現貨定價轉變進程放緩可以理解為,供應商在市場競爭中力保前者的地位,同時,從中期來看,油價可能會持續低迷,因此兩種定價機制的當前比例很難發生深刻變化。 ? ? ? 從歐洲發達市場(歐洲的經合組織成員國)的供應商集中度水平也可以看出,地區天然氣批發市場發展競爭的成效顯著。在經濟危機的若干年后,可以認為其集中度適中。以HHI指數為例,該指數低于1800,按照美國司法部的標準判斷,符合集中度的適宜水平,3個最大的供應商占比不超過70%。 ? ? ? 因此,對歐洲天然氣批發市場競爭削弱的擔憂未免為時尚早,畢竟,歐洲天然氣統一市場包括管網規則在內的法律框架已經形成。 ? ? ? 但是,如果在天然氣零售市場存在不平衡的短板,無法將合理的價格水平和市場競爭的其他優勢傳遞給消費者,那么在批發市場上即使最佳的改革實踐取得的成效也將十分有限。歐洲能源監管合作署(ACER)在其2015年的報告中也提到了天然氣零售市場競爭不充分的問題。該機構的數據顯示,在25個提供了本國天然氣零售市場狀況報告的歐盟成員國中,有20個國家的前3大天然氣零售商占比目前仍超過70%。 ? ? ? 當然,零售市場的調控問題,尤其對于歐盟并不富裕的成員國來說,涉及很多社會因素,無法找到統一的解決方案。但是,無論是在天然氣行業還是電力行業中,在大力發展批發市場大型供應商市場競爭的同時,存在于零售市場的這塊不平衡的短板都會導致歐盟天然氣市場改革所提倡的理念,所預期的好處無法真正惠及零售市場上的終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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