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8月15日,市公安局示范區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民警,在淇濱區嵩山路北段某小區西門口北側,發現張某(湯陰縣宜溝鎮人)正在向他人銷售散裝汽油。 ? ? 民警現場查獲10個汽油桶,其中8個是空桶,另外2個汽油桶裝有未售出的汽油。 ? ? 經訊問,張某如實供述了自己非法買賣、儲存、運輸危險物質的事實。目前,張某被給予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 ? 民警提醒,非法經營的散裝汽油來源不明,質量得不到保障,長期使用對車輛發動機損害較大,尾氣排放也達不到國家相關環保標準。請大家自覺到正規加油站加油,如發現有人違法銷售散裝汽油,請立即向公安部門舉報。
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本站任何文章: